该报告认为,我市对民间信仰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第一,民间信仰对乡村公共文化和社会维系的正向作用减弱;第二,民间信仰场所的文物保护与开发力度不足;第三,民间信仰庙宇的财务和组织管理相对混乱。
该报告建议:一是坚持属地管理,继续组织调研,推进分类指导,细化小规模民间信仰庙宇的管理规范,进一步完善庙宇重建工作;二是借鉴一般宗教的慈善公益经验,强化“新民俗”的规范与发展,发挥民间信仰的社会服务功能;三是重视民间信仰对乡规民约、乡风族训的意义,充分发挥民间信仰在社会发展与基层自治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