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学是广东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学科建设项目高校、“冲一流”重点学科建设高校、广州市高水平大学建设高校。
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是广州大学校校属一类科研机构,是广东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也是广东省高校协同创新发展中心、广东省高校特色新型智库、广州市新型智库依托单位。2018、2022连续入选为中国“高校百强智库”和“CTTI来源智库”。为引进和培养优秀人才,现面向海内外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竭诚欢迎海内外青年才俊加盟研究院研究团队。
【合作导师介绍】
涂成林: 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2014年、202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首席专家。国家人才计划领军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领军人才、广东省“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广州市杰出专家,广东省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广东省高校新型特色智库、广东省高校协同创新发展中心负责人,广东省高校重点研究基地学科带头人、广州市新型智库负责人及首席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长期从事区域发展战略、社会创新管理、科技创新政策、国家安全战略、海洋科技与海洋产业等方面的理论研究与决策研究。在《中国社会科学》《哲学研究》《教育研究》《光明日报》等报刊发表论文120余篇,出版专著10余部,共计400多万字;主编学术丛书近10种,主持《广州蓝皮书系列》6种。撰写50余篇咨询报告获多位中央及省、市领导批示采纳。获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第七届高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三等奖等近20个政府奖项和10多个全国蓝皮书奖项。
。
谭苑芳:广州大学广州发展研究院院长,教授,兼任广东省普通高校重点基地、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粤港澳大湾区改革创新研究院”负责人、广东省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广东省国家文化安全研究中心”副主任、广州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论证专家、广州市城市学学会会长、广东省区域发展蓝皮书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宗教社会学、宗教与文化安全、当代宗教的理论研究与应用对策研究。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2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子课题2项,以及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一般项目和广东省重大社科项目等国家省市社科规划项目10余项,在《光明日报》《宗教学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内部文稿》等发表学术论文40多篇,多篇论文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等主体或全文转载。撰写研究报告近30篇,获得省市主要领导60多人次批示。先后获得“广东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全国优秀皮书报告成果奖一等奖”“中国社科院年度优秀对策信息对策研究类三等奖”等奖项。
一、招聘方向
区域经济发展,科技创新与政策,国家文化安全,当代宗教、民族关系,马克思主义哲学,文化软实力研究等。
二、招聘岗位
计划内博后、师资博后(按特聘副研究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二)年龄一般应在35周岁以下;
(三)获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或已通过博士学位答辩的应届生;
(四)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综合学科视角。
四、相关待遇
博士后根据其学术水平、博士后工作计划书、创新能力、学术发展潜力等分A、B、C三类。
(一)薪酬福利
年薪+突出科研业绩奖励+博士后公寓(租房补贴)
1.博士后年薪37万元起(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其中A类博士后业绩优秀的年薪46.4万+N(含五险一金单位部分)。
2.在站期间取得突出科研业绩成果额外享受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其中,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者奖励5万元;获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一等者奖励4万元;获中国博士后基金面上资助二等者奖励2万元。
3.可按学校规定租住学校博士后公寓;如未租住学校住房,可享受2.4万元/年的租房补贴。
另,在站期间可申请落户我校常住户口,并参照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各项福利待遇。
(二)科研启动费
博士后人员在站(基地)期间,市财政一次性资助每名博士后科研项目经费20万元。
(三)项目申报
学校支持博士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项目,支持博士后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香江学者计划”“澳门学者计划”“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博士后人才项目”“广东省青年优秀科研人才国际培养计划博士后项目”和“广州市博士后国际培养计划”等项目。入选后将视情况按相关政策提升待遇或发放奖励。
(四)人才待遇
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且未满40周岁的出站留(来)穗博士后,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认定“广州市青年后备人才”并享受相应服务保障待遇。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免租入住85平方米的高层次人才公寓或享受住房补贴100万元。
(五)后续资助
期满出站后1年内到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协议),或期满出站后1年内在我市自主创业且符合其他条件的,按相关规定向市申请安家费30万元(市财政分两期发放)。业内公认全球排名前200名的国(境)外高校博士毕业生来穗从事博士后工作、出站后留在市属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或自主创业的,按相关规定向省申请住房补贴40万元,不重复享受我市安家费待遇。
五、应聘及联系方式
(一)应聘方式
请应聘者将简历及代表作发送至指定邮箱。简历包含但不限于个人基本信息、教育及工作经历、近五年承担科研基金及发表论文情况、获奖成果等。
初审合格者将安排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外应聘者可安排线上面试。
(二)联系方式
周老师,13632325774
yu_zhou@gzhu.edu.cn